登记须知

一、适用范围:四川省常住人口和现居住地的流动人口

二、法定依据: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》,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

三、申请条件

(一)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;

(二)夫妻生育第二个子女的;

(三)夫妻生育第三个子女的;

(四)夫妻生育三个以上子女的;

本条所称夫妻包括再婚夫妻。

四、所需材料:

(一)基本材料:

1、现场办理生育登记,提供《四川省生育登记表》、夫妻双方身份证明(或户口簿)和结婚证(在现居住地办理的须同时出示居住证)。

2、网上办理生育登记,上传双方身份证明(或户口簿)、结婚证电子照片(办理地为现居住地的同时上传居住证照片)

五、办理程序:生育登记实行网上登记或者现场登记。。

网上登记:登录四川省计划生育便民服务网站(http://12356.scwjxx.cn)或者关注“健康四川官微”微信公众号进行登记。在“网上登记”模块录入基本信息、上传身份证明(户口簿)、 结婚证照片等相关电子照片,后台工作人员受理并核对相关信息,系统发送手机短信告知生育登记对象登记结果。生育登记对象如需《生育服务证》,可直接在线打印,也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在省内任何乡镇(街道)卫生健康工作机构领取。

现场登记:在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乡镇(街道)卫生健康工作机构现场登记,登记完成后,即时发给生育登记对象《生育服务证》。

六、办理时限:即时办理。

七、收费依据、收费标准:不收费。

特别说明:如果您在办理过程中存在疑问,请致电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卫生计生工作机构咨询。